9555
YB/T-147-1998
代替YB/T5014-93
前言
本標準與前版本作了一下的改變:
本次修改取消了GB-94牌號。同時取消耐火度,增加了熔融指數(shù)、楔型度和相對差,調(diào)整了真密度、顯氣孔率和常溫耐強度等指標。
本本標準由全國耐火材料標準化技術(shù)委員會提出并歸口。
本標準起草單位:洛陽耐火材料廠、山東八陡耐火材料廠、洛玻(集團)耐火材料廠、山西西小平耐火材料公司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:杜文忠、李惠芳、陳維國、孟照軍、張慧榮。
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,原標準YB/T5014-93(即GB2607-87)作廢。
1、 本標準規(guī)定了玻璃窯爐用的硅磚的分類、技術(shù)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(guī)則、標志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及質(zhì)量證明書。
本標準適用于單重不大于40Kg的玻璃窯爐用硅磚。
2、 引用標準
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,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(gòu)成為本標準的條文。本標準出版時,所示版本均有效。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,適用本標本的各方英探討使用下列標準較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GB2997-82 致密定形耐火制品顯示孔率、吸水率、體積密度和真氣空率試驗方法
GB/T5071-1997 耐火材料真密度試驗方法
GB5072-85 致密定形耐火制品常溫耐壓強試驗方法
GB6901.3-86 硅質(zhì)耐火材料化學分析方法 氫氟酸重量法測定二氧化硅量
GB6901.4-86硅質(zhì)耐火材料化學分析方法 鄰二氮雜菲光度法測定三氧化二鐵量
GB6901.6-86硅質(zhì)耐火材料化學分析方法 EDTA容量發(fā)測定氧化鋁量
GB6901.9-86硅質(zhì)耐火材料化學分析方法 原子吸收分光度法測定氧化鉀、氧化鈉量
GB7321-87 致密定形耐火制品試驗的制定規(guī)定
GB10325-88 耐火制品堆放、取樣、驗收、保管和運輸規(guī)則
GB10326-88 耐火制品尺寸、外觀和斷面的檢驗方法
GB/T16546-1996 耐火制品包裝、標志、運輸、貯存
YB/T370-1995 耐火制品荷重軟化溫度試驗方法(非溫差-升溫法)
YB4017-91 玻璃熔窯用耐火制品形狀尺寸 硅磚
3、 定義
本標準采用一下定義
3.1、熔融指數(shù) flux factor
氧化鋁百分含量與二倍的堿金屬氧化物百分含量之和。
3.2、楔形度 wedge
楔形磚的大小實際尺寸差直與大小頭公稱尺寸差值的符合程度,即|(a-a1)-(a0-a01)|
式中:a、a1——楔形磚的大、小頭實際尺寸,mm;
a0、a01——楔形磚的大、小公稱尺寸,mm。
4、 分類、形狀、尺寸
4.1、磚按理化指標分為BG-96A、BG-96B、BG-95A和BG-95B四個牌號。
4.2、磚的形狀及尺寸應符合YB/T4017的規(guī)定,亦可按用戶要求進行。
5、 技術(shù)要求
5.1、磚的理化指標符合表1的規(guī)定。
表1 磚的理化指標
項目 |
指標 | |||
GB-96A |
GB-96B |
GB-95A |
GB-95B | |
SiO2,% 不小于 |
96 |
96 |
95 |
95 |
Fe2O3,% 不大于 |
0.8 |
1.0 |
1.2 |
1.2 |
熔融指數(shù) 不大于 單重<20Kg的磚 單重≥20Kg的磚 |
0.5 0.6 |
—— —— |
0.7 0.7 |
—— —— |
0.2MPa荷重軟化開始溫度 不低于 ℃ |
1680 |
1670 |
1660 |
1650 |
顯氣孔率,% 不大于 |
22(24) | |||
常溫耐壓強度,MPa 不小于 單重<20Kg的磚 單重≥20Kg的磚 |
33(30) 30(25) | |||
真密度,g/cm3 |
2.34 |
2.35 | ||
注:表1括號內(nèi)的數(shù)值為手工磚指標 |
5.2、磚的尺寸允許偏差和外觀應符合表2的規(guī)定。
表2 磚的尺寸允許偏差和外觀
項目 |
指標 | ||||
單重<20Kg |
單重20~30Kg |
單重>30Kg | |||
尺寸允許偏差 |
尺寸≤100 尺寸101~350 尺寸>350 |
±2 ±3 ±4 | |||
扭曲 |
長度≤300 長度>300 |
不大于 |
2 3 | ||
相對厚度 |
1.0 |
1.5 | |||
楔形度 |
1.5 | ||||
確角缺棱長度 |
工作面 非工作面 |
35 50 |
35 60 | ||
熔洞直徑 |
工作面 非工作面 |
4(不多于1個) 8 |
5 10 | ||
裂紋長度 |
寬度≤0.1 寬度0.11~0.25 工作面 非工作面 寬度0.26~0.5 工作面 非工作面 寬度>0.5 |
不限制 30 50 不準有 30 不準有 |
不限制 50 80 30 50 不準有 |
不準有 70 100 50 70 不準有 | |
注:厚度尺寸科根據(jù)用戶要求進行分檔。 |
5.3、裂紋夸棱時只允許跨過一條棱,夸棱裂橫不合并計算。
5.4、碹磚上于工作面平行的裂紋:長度不大于裂紋所在于工作面公用棱長度的五分之一。
5.5、層裂:單重不大于20KG的磚按工作面裂紋指標考核;單重量大于20Kg的磚,按非工作面裂紋考核。
5.6、單重大于40Kg的磚,其技術(shù)條件由供需雙方協(xié)議。
6、 試驗方法
6.1、磚的檢驗制樣按GB7321進行。
6.2、Si2O3的檢驗按GB6901.3進行。
6.3、Fe2O3的檢驗按GB6901.4進行。
6.4、Al2O3的檢驗按GB6902.6進行。
6.5、Na2O、K2O的檢驗按GB6901.9進行。
6.6、荷重軟化溫度的檢驗按YB/T370進行。
6.7、顯氣孔空率的檢驗按GB2997進行。
6.8、常溫耐壓強度的檢驗按GB5072進行。
6.9、真密度的檢驗按GB/T5071進行。
6.10、磚的外觀、尺寸及斷面的檢查按GB10326進行。
7、 檢驗規(guī)則
磚的取樣、驗收按GB10325進行。
8、 包裝、標志、運輸和貯存及質(zhì)量說明
8.1、磚的包裝、標志、運輸、驗收按GB/T16546進行。
8.2、楔形磚大小頭尺寸差值不大于5mm時,應在磚的大頭注明標志。
8.3、磚發(fā)出時必須附有質(zhì)量監(jiān)督部門簽發(fā)的質(zhì)量保證書,在名供方名稱、需方名稱、發(fā)貨日期、合同號、產(chǎn)品民稱、標準編號、牌號、磚號及理化指標等項目內(nèi)容。
2012-08-14
2012-07-23
2012-07-18
2012-07-16
2012-06-19
2012-06-19
2012-05-31
2011-12-09
2011-09-15
2011-08-19
¥1/個
¥10/臺
面議
¥55/平方米
面議
¥50/平方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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