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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中玻網(wǎng)】印度海關(guān)11月23日發(fā)布公告,裁定對原產(chǎn)于中國和阿聯(lián)酋的耐熱玻璃器具(OpalGlassware)征收從價反傾銷稅(CIF價格為基礎(chǔ))。征稅期為5年(至2016年8月8日止)。
其中,中國溫州匯順達(dá)工貿(mào)有限公司稅率為41.61%,其他中國企業(yè)稅率為110.17%。
2024-10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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